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告摘要
【法律意见书】芯动联科(688582)发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2026-10-23 17:03
公告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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